熱愛自己的工作

 有些人他們有野心,卻對工作過分挑惕,一直在尋找「完美的」雇主或工作。

事實是,雇主需要準時工作、誠實而努力的雇員,他只將加薪與升遷機會留給那些格外努力、忠心、熱心、花更多時間做事的雇員。因為他在經營的是生意,而不是在做慈善事業,他需要的是那些更有價值的人。

節錄:《洛克菲勒給兒子的38封信》



多數的雞湯都會提到這點,但如何「熱愛」或者視工作為「有意義」卻是大家會遇到的困難,能找到天職的人是幸福的,可畢竟是少數。

多數人遇到的情況為:先求「有」再求「好」,而「有」了以後就「習慣」,「習慣」了就不會想「改變」。

還有一些情況是,本身的工作相當有意義,但做久了以後開始感到「倦怠」,「倦怠」就失去「熱情」、感到「枯燥乏味」。


如何熱愛自己的工作?

更準確的說,

如何持續熱愛自己的工作呢?

值得我們去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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